2021年度昆山市中小学自制教具比赛

2021年度昆山市中小学自制教具作品

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遵循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作品要求能在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虚拟作品、以及不能体现学科教学性的工程类发明创造作品,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

(二)作品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1)小学:语文、数学、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2)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3)其他(如:特教、外语,通用设备等)。

(三)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综合素质。

(2)科学性。作品展示内容应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作品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6)安全性。作品在教学中使用要确保无安全隐患。

2.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作品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二、申报程序和评选办法

(一)申报程序

1.各校每学科择优选送 1 件。

2.送评自制教具作品的制作人必须按要求填写《2021 年度昆山市中小学自制教具作品大赛活动申报表》(见附件 3),上交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发邮箱380227629@qq.com

3.纸质稿材料文字内容一律使用 A4 纸,宋体、小四号字。纸质稿上交至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娄苑路171号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楼209室) 邮政编码:215300,材料报送截止期限为2021年10月12日。联系人:陆伟青老师,联系电话:36838510。

(二)评选办法

1.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将成立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比,从中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下一轮由苏州市教育局主办的评比。

2.本次评选分中学组、小学组、学生组,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工作结束后,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





2021 年度昆山市中小学自制教具作品

评选活动申报表


申报人(单位):                                                    申报日期: 

教具作品名称

 

使用学科


制作人

 

制作日期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使用的主要材料


作品简介(包括原理特点、使用说明、图等,可另附页)

 

作品的创新点或在原有作品上的改进点说明(可另附页)


教学中使用效果说明(可另附页或盘片)

 

制作人单位意见

 

                        (盖章)         日

市、(区)及相关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日

评委会意见及结果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注 :1. 使用学科填写学段和学科,如中学物理。2.若制件人是学生请在备注中注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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