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校服采购方案

 

2024-2025学年校服采购工作已开始,以下为采购方案,请知悉。

 

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2024年)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加强社会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产品质量,并形成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2〕33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建校学生校服选用工作组,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为三个学段的起始年级(1、4、7年级)集中购买学生校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 校服选用工作组

学校管理人员:马盛秋        

教师代表:王    戚文霞

家委会代表:倪静青 秦秋月      陈雪娟    

  吴红锦  徐丽琴        

郑青云    张小莉    

家长代表:邢晶晶 温二格      

              

学生代表:单费凡 陆欣瑶 叶梓萱 鲍宣瑞

社会代表:陶一佳

学校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学校校服选用组负责本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 采购工作流程
  1. 成立校服选用工作组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工作组。

  1. 召开校服采购小组会议

会议需确定的问题:学校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招标方式、校服款式、质量标准、采购流程、校服数量、校服最高限价、售后服务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

  1. 意见征询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对以上校服采购会议形成的内容进行公示,收集各方意见, 如有必要可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1. 招标确定校服供货单位

1)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招标文件后,打印招标文件盖骑缝章送教育局报备。

3)挂网公开招标。

4)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教育局报备。

5)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制定好对校服供货企业的考核办法,采购合同须一年一签,学校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

  1. 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

  • 校服采购工作要求
  1.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 学校要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3. 校服采购可以采取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4. 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5. 校服采购,应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链》、QB∕T 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6.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7. 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8. 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9. 校服的费用由学校代为收取。
  10. 要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校服采购内容

征求家长意见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校服款式(春秋款、夏款、冬款)、面料、价格区间等。

  • 校服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招标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制定好对校服供货企业的考核办法,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学校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

  • 校服采购需求
  • 技术质量要求
  1. 校服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2. 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有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 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规定“校服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4. 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招标人有权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校服生产供应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5. 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服务要求
  1. 投标人须为该项目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2. 提供不少于一个投诉及服务热线电话。
  3.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用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4. 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按本次招标的最终中标价执行,现有在校学生校服的售后服务由中标供应商承接(属于质量问题的由原生产厂家负责)。
  5.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家长通知后作出服务响应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供应商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6. 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 校服测试及验收要求
  1. 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2. 中标人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本需求书要求的校服质量标准。
  3. 服务不到位或货不对板,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 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产品,必须及时退换。
  5. 招标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 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 投诉处理机制
  1. 中标供应商应于供货期内向学校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中标供应商所交的货物、规格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学校有权拒收货物。
  2.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10天(含10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具体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以事实为依据中止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
  3. 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5次或执行价格高于最终中标价(即供货价格)的, 学校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 校服相关标准

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链》、QB∕T 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024年10月13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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