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际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汇编2018版(全)
昆 山 国 际 学 校
(2017——2018版)
各
类
应
急
预
案
合
集
目 录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二)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市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设立全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
一般突发事件,学校要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市教育局,限2小时内报事故详细情况。
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用电话向市教育局汇报,以便市教育局能及时会同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处理。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校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学校上报教育局,由其组织调查,学校密切配合。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和各班级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表彰和奖励。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为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为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为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学校有关部门或个人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全体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牢记学校值班电话及火警电话:119。
〈一〉发现火灾事故苗头或遇有火灾事故时应及时向学校值班室报警,或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及时增援,以便尽快进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二〉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进行扑救,力争能够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5、物品管理组:由后勤资产管理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对从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五〉、一旦发生火情,首先报警,每位师生都有报警义务。报警早、损失小,发现火灾应急报“119”、“120”、“110”。报火警时要做到:
⑶讲清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消防车能否到达现场。
⑷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⑸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火灾、救助被困人员及疏散人员、物资。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为保障师生的健康学习和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完善学校的安全防汛制度,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防汛工作的方针、原则。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
3、如遇突发事件,学生不能回家。学生以原有班为单位安排在教室里,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及时与上级联系,统一进行疏散。
5、针对部分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责任感的问题,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再致家长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责任和安全知识告知家长,明确学校和家长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防汛安全工作。
(二)、防汛工作的措施。重大暴雨、冰雹、飓风、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如下反应:
1、立即向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和市防汛指挥部汇报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指挥:校长;报告:总务主任)。
2、尽快提出灾害发生地学生撤离的时间、范围、路线,并密切监视灾情的发展趋势,经防汛指挥部批准,不定时地发布灾情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各级部主任负责指挥,班主任组织学生撤离)。
3、尽快指挥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抗灾调度命令。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学生会、总务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4、一旦发生灾害性事故,保卫干部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灾情蔓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并报告110、119、120进行营救。(副校长指挥)
5、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责任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要立即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预案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密切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6、洪涝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学生,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7、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都要抓紧组织恢复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基本生活设施;要迅速安排好住校生的生活用品供应,保学生生活安定;要抓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学校恢复上课,恢复教学工作。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写好突发事故情况汇报,以备查用。
六、学校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一)市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杰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各学校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德育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下辖的各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办公室要安排好临震期间的通宵值班,以便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校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领导小组成员要随时关注市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按上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口授等信息立即接受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全校各科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教学楼内的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特制定本校安全疏散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建筑物倒塌或火灾等安全事故或晚自习突发停电等需要紧急疏散教学楼内的学生、老师时,启动本预案。
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在紧急疏散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下设五个小组,现场指挥组、紧急疏散组、伤员救护组、外围控制组,通信联络组。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贯彻传达应急小组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程序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基本职责: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基本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设置隔离带,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人员及重要物资等,在公安机关等专业部门到来之前,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负责维护学校大门、出入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撤离,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基本职责: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援;提供各种处置突发事件物资装备,通讯设备,编制广播词备用,负责平时的通信装备保养。
(一)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快,部署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二)现场指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人员要亲临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做出正确指挥判断。
(三)设置警戒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降低损失原则。处置方法要妥当,要以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危害。
(五)基本装备原则。学校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电视监控、应急广播、安全头盔、警戒带、袖章标识、对讲机、强光手电、电喇叭、消防器材及值班车辆等必要基本装备保障。
(六)协调配合原则。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要明确职责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七)追究责任原则。依据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中职能任务分工,划清权限职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因未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应急领导小组。
2、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3)紧急疏散小组结合年级组长、班主任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5)对于受伤的学生,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有关人员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
(2)值班领导和教师在第一时间赶到所在的楼层,对学生进行秩序维持或疏散工作。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可安排进行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前就寝。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紧急事故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3)如是晚自习期间停电,立即分发照明用具,根据情况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如果事先没有安排好照明用具,可一边安排班主任到班维持秩序,一边迅速通知总务部门购买有关物品。
(一)预案启动后,各组人员在第一时间到位,做好各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二)教学楼内人员密集,在疏散时,要保持现场秩序,切忌慌乱、学生人为起哄、拥挤,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镇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全镇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师生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7、加强卫生安全监督工作。每年组织不低于4次的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学校根据实际每星期至少一次卫生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1、学校要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宿舍管理员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要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暴力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暴力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如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3、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保护在场师生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5、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
6、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3、加强对校内外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1、门卫室:严格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分管领导联系。
2、校保卫组:加强值班和校园巡视,及时处置突出事件,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坚持值守,对预见到可能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3、德育处: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会同派出所、综治办处理打架,敲诈勒索、偷窃等事件。负责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办公室、校长室:根据《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会同法制副校长,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保障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教导处:加强学校内部及城网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计算机网络攻击等事件。
6、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特别是加强食堂的管理,严防师生中毒和人为投毒事件。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台风、暴雨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学校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预防自然灾害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学校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预防台风暴雨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定期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学校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1、先救治,后处理;2、先制止,后教育;3、先处理,后报告。
3、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向学生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钠、钾、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KClO3、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4、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①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②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③学校领导在向政府、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②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④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⑤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实验室内应装有换气设备,并设有通风橱,有毒气产生或有烟雾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应用适当试剂吸收,防止污染空气,造成中毒。拆卸有毒气的实验装置时,也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仪器中的反应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有毒物质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有毒物质用剩后不可随意乱扔。
4、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有毒物质,以免有毒物质经伤口侵入人体造成中毒。
5、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脸后再离开实验室。不宜用热水洗,因热水会使皮肤毛孔扩张,有毒物质容易渗入。
6、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任课教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及时派人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7、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8、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9、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