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活动安全专题教育
谁为恶意玩笑买单
同学们、老师们:
早上好!今天的集体晨会丁老师想给大家讲个校园案例,希望它能给大家带来启示。
这是一起颇具典型意义的校园伤害事故。同学间开玩笑,导致一女生受伤,女生全家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市某小学的徐老师正在家中备课,突然接到学生刘小雯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刘晓雯回家后一直说屁股非常疼,准备带孩子去医院检查。”
老师知道后马上和刘小雯的父母一起带着孩子,先后到市第二医院、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尾椎骨粉碎性骨折”。好端端的学生,怎么会因为坐凳子导致尾椎骨粉碎性骨折呢?课间休息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徐老师是刘小雯的语文老师。第三节课是语文课。课间10分钟活动时,徐老师始终没有离开教室。既然如此,那么学生怎么会在老师眼皮底下出事?据了解,徐老师在课间休息时并没有离开教室。她告诉学生:可以上厕所,做完语文作业的可以交上来让老师判。刘小雯说,她去讲台交作业,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看到凳子还在原位,就顺势坐下去。没想到她落座时,身后的同学王伟华突然用脚勾动刘小雯的凳子,凳子一下子翘起来,没防备的刘小雯一屁股坐在凳子角上,立刻感到臀部又疼又麻。就因为这样 一个恶意玩笑,刘晓雯受伤了,经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处对刘小雯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造成原告刘小雯尾椎骨粉碎性骨折的直接原因是被告王伟华在刘晓雯坐下时故意勾动了她的凳子,使刘小雯失去重心,坐在凳子的角上。王伟华已满11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伟华在勾动刘小雯的凳子时,根据其年龄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其行为可能会伤害到原告,但他却故意这样做。因此,被告王伟华应承担对原告刘小雯的赔偿责任。由于王伟华,无赔偿能力,其赔偿责任依法由其监护人也就是他的家长承担。故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王伟华的监护人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付给刘小雯医疗费、车旅费、住宿费、残疾补助费,合计80698.9元。
所以最终为玩笑买单的是开这个恶意玩笑的本人和家长。同学们看看这样恶意的玩笑最终伤害的是同学、是家人也是自己。
而这样的事情却屡屡发生。北京崇文区培新小学的11岁学生刘东和5个同学在厕所里玩往窗外泼水的游戏,刘东跪在窗台上,有个同学上去拉他的脚腾空,然后跟他开玩笑说“我松手了”,刘东也开玩笑地说“你松吧”,没想到同学真松了手,结果刘东直接从教学楼4层窗口坠下,导致腹膜血肿、脾出血、颅内淤血,差点丢失性命。
福州师大二附小的9岁学生小林在课间时写作业,旁边的两个同学挥舞着笔开玩笑,结果其中一个同学不小心将笔刺到她的眼睛。后经送医院诊断发现,小林的视网膜三分之二破裂,虽然眼珠保住了,但是视力严重受影响。
这几起案例都给当事人留下了惨痛的教训,而事情的起因恰恰是同学们没有放在心上的“小玩笑”。
再来看看我们的同学们,课间,我们有时也能看到个别同学看到同学要进教室,故意用力把门关上,试想,若此时这位同学的手正好卡在门缝里,那他的手会怎么样?有的同学趴在地上,几个孩子压在上面,一不巧压伤了谁负责?有同学从自己身边走过,故意伸出脚来,若这位同学绊倒了受伤了,又是谁负责?所以同学们,请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别再不顾后果的开玩笑,请多想想事情可能造成的后果,一定要安全游戏,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