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际学校学生心理危机监护分级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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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9 06:51:36



昆山国际学校

学生心理危机监护分级预警制度

关注所有学生的身心健康,是每一位教职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学校心理辅导室面向全校学生和教师,负责全体学生心理健康维护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为更有效地发挥全体老师对学生心理监护的作用,有效地发挥心理教师的作用,保证全体学生得到全体教师及时的心理支持和心理监护,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心理危机监护”指着眼于全体学生在校内的心理状况的监护,尤其是对心理危机学生的监护。

1、“心理危机”特指学生在遇到某一事情或境遇后,无法用自己的的资源和能力去应付和解决,而出现情绪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比较极端的表现是自杀、轻生、他伤等,会给学生的成长,家庭、学校、社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影响。“预警”指当发现学生出现心理危机及心理问题时,各级相关人员要预先发出警报,并给予及时的保护和干预。

2、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但也会有一些规律性的表现和特征。如:

A)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他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B)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学校中是新转学、开学或学期结束、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矛盾、遭受失败等;

C)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D)成长经历中有过轻生的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矛盾者;

E)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

3、处于危机青况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周围人的支持与理解,一般处理危机情况需要的是:

A)、先表达对其状态的理解与认同,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得其信任;

B)、然后与其讨论问题的改变和解决方法,或向其信任的人转介,或向专业的心理理咨询辅导人员、机构转介,给予有效的干预。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保护当事人,遵守保密原则,及时通报家长及有关人员,给予看护。

二、学校学生心理危机监护系统包括三级监护。

一级是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监护,是距离学生最近和最易了解学生情况,能给予最及时保护的监护人;

二级是各年级组、教研组、学校科室领导的监护,对所管理范围内学生的整体状进行把握,容易调动各种力量给学生以及时的监护;

三级是心理教育中心心理专业教师的监护,能给予科学与专业的心理干预,并决定是否向有关医疗机构和人员转介。

1、各级心理监护的职责是:三个“及时”:

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等。“及时”的涵义是: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后,要要在1小时内,向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即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接到汇报的有关人员,要在1小时内,制定相关措施,实施干预,在48小时内校内干预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与家长联系,共同协商转介。

2、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觉求助的教育,学生发现处于危机同学问题后,应该及时报告老师,尽量不将其带到这种干预中来,以保证学生正常学习。

3、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家长建立经常联系与沟通,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4、由三级级监护和预警组成了我校学生心理监护系统,并与家庭、学生共同形成对学生在校内的心理保护网络。

三、此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和训,并制定相关措施给予落实。


2019年3月25日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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